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合作经济及其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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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元安.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合作经济及其特点[J].求实,19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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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元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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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安地委农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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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经济必须以合作经济为主体。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要求它的经济基础必须是公有制,而合作经济则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农村经济体制只能以合作经济为主体。我国“十亿多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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