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体系中“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的理论及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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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祥.犯罪形态体系中“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的理论及适用[J].中国监狱学刊,2007,22(4):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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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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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财经学院法学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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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是犯罪形态体系中的两个具体形态,是刑法理论和刑事实践的常见问题。想象竟合与法规竟合有相同之处,但二者也有明显区别,体现在罪过数目、竟合的原因、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的关系及对法条适用的选择等方面,只有明确二者的区别,才能正确适用。法规竟合时,要依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或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或为“重法优于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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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犯罪形态 竞合 理论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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