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检察调查取证权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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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晓楠,孟宪政.民行检察调查取证权刍议[J].中国检察官,2012(8):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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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晓楠 孟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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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300222 2. 河北省青县人民检察院,06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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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于民事行政检察的调查取证权问题,至今仍有颇多争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内部的相关办案规则虽然规定民行检察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但限制条件却十分严格。而调查取证权对于民行工作来说,是极其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拥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也是职责要求。我国应尽快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民行检察监督调查取证权从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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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查取证权 检察机关 当事人 法院调查取证 检察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 办案规则 检察部门 人民检察院 国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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