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故研究之二 放射事故原因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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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家溥,李玉成.放射事故研究之二 放射事故原因探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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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家溥 李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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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黄家溥),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安防局(李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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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以及核工业事故的原因有人为的行为因素和设施或设备固有的本质因素两大类。在核科学技术发展初期,事故多由一些难以预见的设施或设备固有的本质因素所致;随着核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已积累了半个多世纪从事放射性工作的经验,由设施或设备固有的本质因素引发的事故逐渐减少,由人为因素引发的事故比例逐渐增多。人为因素又分为肇事者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的他人因素。我国近40年来发生的放射事故,从性质上看,以责任事故为绝大多数;从事故类别上分析,以撒、漏、丢失放射源居多数;从发生事故的行业上看,以地质和工业部门占多数。其原因为:法制观念淡薄;工作人员素质偏低;对放射源管理不善;防护设施陈旧 ;监督机制不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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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放射事故 原因 本质因素 人为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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