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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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艳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J].新东方,2004(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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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艳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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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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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下功夫,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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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法律意识 诚信意识 社会治安 社会公平 全面建设小康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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