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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期”的调查与思考
引用本文:吴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期”的调查与思考[J].民主与科学,2008(3):49-52.
作者姓名:吴翰
基金项目:参加调研的有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专业研究生张继文、刘惠兴、王文俊等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温冢宝总理于2007年4月5日签署国务院令第492号,正式公布该条例。但条例开始实施的时间是2008年5月1日,也就是说自颁布日起到真正实施期间有一个为期一年的“实施准备期”。笔者于2007年5月始指导研究生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期的镇级政府信息公开状况”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  调查研究工作  国务院令  会议讨论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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