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共识达成的话语交往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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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德中,任维德.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共识达成的话语交往逻辑[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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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德中 任维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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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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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府际合作创新研究》(编号:09B00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呼包鄂城市群公共服务一体化问题研究》(编号:NJSY13016);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安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编号:2013A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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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种旨在增进区域公共利益的合作治理形式,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以共识为纽带,加强了政府间关系的协调。话语交往主张通过协商交流达成合作共识,它与地方政府间区域合作共识达成的内在诉求高度契合。从话语交往的视角看,区域合作共识达成的过程,是各个地方政府广泛深度参与、充分协商交流、进而达成共识的逻辑递进过程。这一过程依赖于构筑协商交流平台、完善协商交流规范、健全协商交流的制度保障等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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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 区域合作共识 话语交往 协商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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