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再一口价——解读《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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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健.经济适用房不再一口价——解读《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J].法律与生活,2003(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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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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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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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月1日,21项新“规矩”开始正式实施。这些法律法规涉及政府采购、保险、律师出庭、国企改制、中小企业维权、反倾销反补贴、公安机关行政复议、经济适用房、家电维修、出入境检验检疫、摩托车生产、车辆保险费率改革等诸多方面。其中,《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中国的机构代理人可以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寿险业务。《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六种方式进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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