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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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苏府办2015]14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编制成《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和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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