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与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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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房清侠,魏继华.新刑法与人权保障[J].学习论坛,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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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房清侠 魏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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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房清侠),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魏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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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刑法,跟随人权历史发展的脚步,树立起保障人权的旗帜,向全世界昭示了一个中国式的宣言,在人权问题上,中国人民正以法治为钢筋,一砖一瓦地营造着无数仁人志士梦想中的金字塔。 一、罪刑法定与人权 罪刑法定是新刑法第三条确立的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是整部刑法典最引人注目之处,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保障人权。罪刑法定基本内容(即罪之法定,刑之法定,不溯及既往和严格法律解释)的实现,最能体现一部法典保障人权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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