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模式的选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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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道茂.我国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模式的选择(下)[J].中国律师,2006(9):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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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道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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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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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我国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模式的选择(一)我国司法鉴定启动制度的现状及弊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以及第12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侦查机关)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同时第158条及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鉴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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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启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侦查机关 专门知识 人民法院 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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