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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中心户”——农村普法教育的创新形式
引用本文:张永群.“治安中心户”——农村普法教育的创新形式[J].法制与社会,2010(3):206-207.
作者姓名:张永群
作者单位:湖北省恩施州委党校
基金项目:2009年度湖北省司法厅课题研究报告
摘    要:经过农村"五个"普法运动的开展,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得到了广泛宣传,提高了农村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但是,农村社会成员的法律素质还比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指出要推进农村的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关键是要深入农村的普法。深入农村普法,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性,尤其是要在农村形成多渠道、全民参与的普法运作机制和形式。湖北恩施州首创的农村法治建设新模式——"治安中心户"防控机制,在农村普法教育实践中取得了特殊的效果,成为新形势下农村普法教育的创新形式。

关 键 词:治安中心户  农村  普法  创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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