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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王晓宇.试论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7,5(1):95-98.
作者姓名:王晓宇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摘    要:文章从中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立法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存在的缺陷,诸如证据交换规则的合法性存在质疑、证据交换的案件范围粗疏笼统、证据交换的证据材料范围几无规定、证据交换的惩戒规则缺失等,阐述了证据交换制度的价值功能,对我国如何完善民事证据交换制度提出了构想,即科学界定证据交换的条件、扩大证据交换的案件范围;科学界定证据交换的证据材料范围;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完善证据交换的惩戒规则;科学确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主体,建立证据交换的操作规则;改善证据交换的外部环境等。

关 键 词:民法  证据交换  完善
文章编号:1008-5955(2007)01-0095-04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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