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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路的安宁
引用本文:
徐丹.为了大路的安宁[J].人大论坛,2007(5):24-26.
作者姓名:
徐丹
作者单位:
《人大论坛》记者
摘 要: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能行动的人都是道路交通活动的参与者,必须按照一定的行为规划进行交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每个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循。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通畅。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宁
社会生活
行为规划
行为规范
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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