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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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晓川.年龄[J].法律与监督,2008(7):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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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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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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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告”,一声童音,打断我的思绪,我移开正看着案卷的眼睛。
他身上的那件黄马甲明显太大了,似乎稍微耸耸肩,马甲的一边就会从肩上滑落下来。屋外春寒料峭,那件马甲里却只有一件薄单衣,他也许感到局促,低垂着头,不停地搓着手。我打量他许久,还是不能把眼前这个瘦弱的男孩与一起恶性抢劫案联系在一起。如果不去抢劫,他现在应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如果不是那位社会青年的蛊惑,他不会向那名无辜受害者的腹部捅上一刀,虽然那刀不但他已年满十四周岁,就应该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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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年龄 “报告” 社会青年 刑事责任 抢劫案 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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