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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济政办发201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高层建筑,是指10层(含)以上的住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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