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弃子女 还能要求子女赡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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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出生后,父母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将我丢弃在一家医院门口,后来警察将我送到了当地的民政部门。我7岁的时候,一对夫妇通过民政部门收养了我。现在我已经大学毕业,并找到一份收入很高的工作。前不久,我的生父母找到我,要求我尽赡养义务。在遭到我拒绝后,他们将我告上了法院。他们的理由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一项法定义务,虽然他们没有抚养我,但我仍然应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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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赡养义务 生父母 子女 遗弃 民政部门 重男轻女 大学毕业 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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