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申报、报告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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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童纪信.谨防申报、报告走形式[J].中国监察,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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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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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铜鼓县纪委信访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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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办、国办于 1995年 4月、 1997年 1月先后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的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随后,各省(市)县也相应制定了科级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从近几年执行情况来看,笔者感到这两项制度在执行中有流于形式问题,对领导干部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一是收入申报不属实。有的领导干部对收入申报制度认识不到位,执行中应付了事。收入申报每年进行两次,表格发下去多次督促也很难按时收回,有的干脆让秘书或财务人员代填;有的在收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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