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党政分开与行政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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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连昌.试论党政分开与行政法制化[J].法学杂志,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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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连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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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为了使行政管理走上法制化道路,“必须加强行政立法,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和程序”,即:对政府自身管理方面,要求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抓紧制定国家公务员条例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制定行政编制法,建立行政责任制等;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要求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劳动仲裁制度,建立人民申诉制度,并改善行政执法活动。同时,要求加强行政监察,制定行政诉讼法等。如此全面重视行政法制建设,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中是很少见到的。这表明,我国进入了以全面展开和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阶段,随着行政法制建设的明媚之春来到行政法制化必将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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