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恒利达诉宝安商贸案看仲裁协议的效力
引用本文:温达人.从恒利达诉宝安商贸案看仲裁协议的效力[J].人民司法,1998(9).
作者姓名:温达人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案情简介1996年6月3日和7月3日,宝安商贸(卖方)和恒利达公司(买方)签订了两份购买镁锭的合同,同时订立了仲裁条款:“买方和卖方同意将一切与合同有关争议提交香港仲裁机构仲裁”。之后恒利达开出两张号码分别为LC96060—200和LC96070...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