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防侵权功能的价值及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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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娣.论预防侵权功能的价值及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6(6):265-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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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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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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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防侵权是现代侵权法的中心功能,能够通过投入较低的私人成本来有效地降低社会成本,实现现代侵权法的目的,弥补传统侵权法填补损失功能的不足。预防侵权的内容包括两大方面:对既存性损害的预防和对潜在性损害的预防。预防侵权功能需要在法律制度上得以体现,本文对预防侵权在实体法律制度上的体现进行了具体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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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成本 预防侵权 危险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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