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我市代表法实施办法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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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亚为.立法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我市代表法实施办法解读[J].天津人大,2012(8):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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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亚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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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和规范代表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便于人家了解实施办法内容,本文就实施办法作简要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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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法行使职权 代表法 立法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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