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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摘    要:法官:我和两个朋友2005年2月打算一起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之间约定的出资计划大体如下:我以现金15万元出资:郑阳以非专利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刘文以厂房出资,作价15万元。结果我们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出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我们的出资为什么不符合规定?

关 键 词: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  非专利技术成果  科技发展  登记机关  法律规定  生产性  作价  法官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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