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
引用本文:温登平.论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34-41.
作者姓名:温登平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基金项目:济南市社科研究项目《济南市城乡结合部青少年犯罪社区控制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CFI30
摘    要:由于妨害公务罪自身存在很多缺陷,刑法对于频繁发生的袭警行为缺乏有效的规制。为了保障警察权,增强公众的安全感,需要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将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为了确保袭警罪达到预期效果,并且防范警察滥用职权,刑法还应增加有关职务行为的规定,以促进警务活动的规范化。对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应当努力在保障警察权与限制警察权之间保持平衡。

关 键 词:袭警行为  袭警罪  刑法  职务行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