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制度设计中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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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黎阳.强化法律监督制度设计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检察官,2006,27(4):2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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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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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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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监督是我国法律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是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运用法律规定的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督促,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活动。但是,由于目前在法律上给予了检察机关以总括性的监督职能,但是对其实现方式却尚付阙如,结果是监督权的行使不尽人意,检察机关常有“欲渡无舟楫”之惑,欲行监督却无从下手。因而,有必要对法律监督制度进行重构,改革的目标是完善、细化具体的制度,同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拓展法律监督的领域,强化法律监督的手段,使得法治从宣言、纲领式的宏大目标变为具体、可行的规则。强化法律监督的制度重构首先应当明确强化法律监督的微观(操作)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权力监督制度、公益监督制度,并建立完善诉讼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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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监督 制度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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