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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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萍,崔秀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J].内蒙古检察,2007(2):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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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萍 崔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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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科左后旗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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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是具有现实意义,最近,最高人民检查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检检察工作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各项工作中,都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有度,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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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 刑事政策 和谐社会建设 刑事司法政策 职务犯罪 执法办案 检察机关 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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