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原则在商标侵权纠纷中的适用问题一起涉外商标纠纷引发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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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湘元,周详.礼让原则在商标侵权纠纷中的适用问题一起涉外商标纠纷引发的法律思考[J].电子知识产权,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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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湘元 周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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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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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商标权的地域性,对于涉外商标侵权纠纷,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根据礼让原则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但是,如果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是外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与中国大陆的市场没有实质的联系,那么,人民法院就不宜根据商标权的地域性,拒绝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在处理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当对其他国家的司法判决给予必要的尊重和承认,以便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国际私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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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权 涉外商标侵权纠纷 地域性 礼让原则 国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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