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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摘    要: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转型改革  生产型增值税  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  企业负担  常务会议  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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