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兼评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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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春利.论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兼评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J].法制与社会,20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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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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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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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于2001年确立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由于体制的不完备及种种客观原因,产生了系列问题。即使如此,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也具有其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应废除,但要对其进行合理限制,使其充分发挥该制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功能及对市场经济的促进功效。新出台的《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针对目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混乱状态,做了相应规定,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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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驰名商标 司法认定 有限认定权 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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