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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通知的通知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摘    要: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要求,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

关 键 词:教育  学校  收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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