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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国家与法和阶级统治同时消亡论——再论社会主义法不具有统治阶级意志的属性
引用本文:卢云.评国家与法和阶级统治同时消亡论——再论社会主义法不具有统治阶级意志的属性[J].现代法学,1987(1).
作者姓名:卢云
摘    要:<正> 社会主义法是否具有统治阶级意志的属性?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这种分歧最后被归结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统治阶级和如何理解统治阶级的问题,从法学理论上讲,就是国家与法和阶级统治是否“同时消亡”的问题。我国早已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剥削阶级已不存在,阶级矛盾也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很自然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是否仍具有统治阶级意志的属性的问题。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对这个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在去年庐山法理学研讨会上,我讲了社会主义法不具有统治阶级意志属性的意见,后来我和另外两个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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