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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帮助行为及其过当
引用本文:马荣春.中立帮助行为及其过当[J].新法规月刊,2017(2).
作者姓名:马荣春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中立帮助行为由起因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构成.确立中立帮助行为过当可罚性观念,须清除"赋予阻止犯罪义务"和"泛自由论"的理论障碍.中立帮助行为过当是主观过当与客观过当的结合体,而主观过当与客观过当分别体现为中立帮助行为过当与关联犯罪的"心理因果性"与"物理因果性".中立帮助行为过当的刑事责任类型包括"正犯化"和"共犯化",而"共犯化"又包括帮助犯化即从犯化,甚至正犯化和主犯化.由于有着"正当性基因",故对中立帮助行为过当应实行"紧缩的刑事政策",即将中立帮助行为过当的刑事处罚限定在关联犯罪侵犯国家安全、国防利益、军事职责、公共安全和暴力侵犯公民人身法益的场合.

关 键 词:中立帮助行为  有责性阻却事由  关联犯罪  心理因果性  物理因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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