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证明标准——推动程序简化之关键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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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证明标准——推动程序简化之关键所在[J].新法规月刊,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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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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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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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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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理论界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证明标准是否降低存有分歧,但认罪认罚案件大多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而事实清楚、证据扎实,这类案件由于达到证明标准的难度较低所以程序相应简化,并非程序简化故而可以降低证明标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应当强化审前"证明准备"使得证据组合接近,甚至达到证明标准,藉此在刑事诉讼之纵向构造上启动程序简化,而庭审中需要在控方完成"他向"之"司法证明"的基础上,着重审查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明智性和明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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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认罚从宽 证明标准 证明难度 证明准备 程序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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