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国现代区域法制建设领先之地 |
| |
引用本文: | 王立民.上海:中国现代区域法制建设领先之地[J].新法规月刊,2017(6). |
| |
作者姓名: | 王立民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此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租界法制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研究" |
| |
摘 要: |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现代意义的区域法制诞生了.在这一法制建设中,上海处于领跑地位,特别是在19世纪下半叶、辛亥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这三重要时期.这三个时期上海领跑中国现代区域法制建设的表现有多种形成:先于中国其他区域建立现代区域法制;上海的现代区域法制被国家、其他区域法制所借鉴;在相似的规定中,上海的现代区域法制又比中国其他区域法制更胜一筹等.上海现代区域法制能够领跑中国现代的区域法制建设,其中主要原因是:上海的现代区域法制诞生早、发展快;上海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推进了现代区域法制建设等等.当今,中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区域与区域法制建设都不可或缺,上海要在以往领跑中国现代区域法制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为中国以后的现代区域法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
关 键 词: | 上海法制 现代法制 区域法制 城市建设 法治建设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