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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权威的实质:权利界定与自由选择——兼评空想民主论和新权威主义
引用本文:严捷,于海.民主与权威的实质:权利界定与自由选择——兼评空想民主论和新权威主义[J].探索与争鸣,1989(4).
作者姓名:严捷  于海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系,复旦大学哲学系
摘    要:“公意论”——空想民主与新权威的虚假前提从当前理论界关于民主与新权威主义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两者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前提,那就是都肯定存在基于人民共同利益的公意。“民主是法理化的大多数”,“民主是社会意志的统计学多数”。——这是民主论者对民主的基本看法。这个定义实际上假定:人民有着共同的利益。共同利益产生公意,而公意表现为统计学的多数。这就是民主和民主操作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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