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决方式的几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吉罗洪.关于判决方式的几个问题[J].行政法学研究,2001(4):1-5. |
| |
作者姓名: | 吉罗洪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100745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判决的方式问题,在第5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包括部分撤销和可以判决重新作出)、履责判决和变更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6、57、58、59、60条,在符合立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审判实践确立了几种新的判决和处理方式。这几种判决方式不仅在理论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审判实践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就有关问题作以下简要说明。
|
关 键 词: | 判决方式 审判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确立 立法原则 《解释》 执行 变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