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立法模式之比较分析-兼论我国地理标志的立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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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晓莉.地理标志立法模式之比较分析-兼论我国地理标志的立法模式[J].电子知识产权,2003(1):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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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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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地理标志”是由“原产地名称”逐步发展而来的,早先的国际公约一般采用“原产地名称”的说法,自WTO之TRIPS协议后,国际社会逐渐转向使用“地理标志”。因为地理标志不仅能囊括原产地名称的所有外延,还包括除名称外的其他表征符号。我国也大致经历了从“原产地名称”到“地理标志”的转变。鉴于此,笔者采用“地理标志”行文,相关论述自然都适用于“原产地名称”。自法国首开专门法保护地理标志之先例后,世界各国逐渐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但鉴于各国特定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法律传统,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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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理标志 立法模式 比较分析 原产地名称 中国 外国 |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Legislative Patterns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Between Foreign Countries and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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