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贩卖假毒品案怎样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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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杨某,男,32岁,汉族,高中文化,系列车乘务员;被告人黄某,男,35岁,汉族,初中文化,系某厂下岗职工。1996年12月24日晚,杨某携带西药"头痛粉"650克来到黄家,谎称他在广州一个朋友处弄到一些海洛因,让黄某帮助出售。黄某在某市一家饭店附近出售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杨、黄二被告的行为如何定性分歧意见较大。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属于诈骗,黄某是与杨某共同作案的从犯,二人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未遂),黄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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