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究所诉金昌陶瓷辊棒厂非专利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
摘    要:原告:广东省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究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石湾榴苑路18号。法定代表人:何锡玲,所长。委托代理人:温旭、刘孟斌,广东中山医科大学三环专利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南海市金昌陶瓷辊棒厂。地址:南海市西樵镇海舟白沙江。法定代表人:梁朝方,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区永超,厂长。委托代理人:林德伟,广东粤高专利事务所律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