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出主意 村民主大事——武乡县小店村在党支部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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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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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武乡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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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是扩大基层民主、依法治村的有效形式。但村民如何自治 ?武乡县上司乡小店村党支部正确处理支委会与村委会、支委会与村民代表会的关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改以往“支部说了算,支部定了干”的老办法,由主政、指挥、命令改为领导、协调、支持,既发挥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又积极主动支持了村委会的工作,让村民直接参与了村务、财务与集体经济等重大事务的管理与监督,使村民自治有了具体内容和方式,并落到了实处。 小店村在 1999年村委会通过村民“海选”换届后,以村民小组按 30人一个名额选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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