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贵州省瓮安县"6·28"事件发生一周之后,从安抚群众,制止、追查犯罪行为,到罢免相关领导干部,一切看上去已经尘埃落定。但是,我们却不能停止对这样一起本可以避免却突然爆发了的群体性事件的思考。从一起刑事案件的定性之争,到一场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这两者本来风马牛不相及。不幸的是,在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严重群体性事件,将这两者联结在了一起。没有人能完全控制偶然性事件,但我们完全可以,而且也必须关注偶然性事件当中的必然性趋势。瓮安群体性事件背后真正的问题,在于民众对当地政府的不信、不满、不服。而这种民众对政府关系上的"三不主义",正是瓮安事件的必然性原因。如果存在这种民众与政府关系上的高度紧张,任何一个偶然的事件,都有可能导致民众和社会情绪的"井喷",酿成不应有的过激社会行动。看来,瓮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只不过是由一个偶然的事件引起的罢了。而在这偶然和非偶然之间,留给各级领导干部的思考是艰难和沉重的。也许,从下面这组稿件中,读者可以悟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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