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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法治的精神
引用本文:黄捷.论程序法治的精神[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
作者姓名:黄捷
作者单位:湖南师大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法治的必然表现是程序意义的法律生活,而法律程序可以分为正当程序、适当程序、不义程序、流氓程序等.只有渗透了正当精神的正当程序才能够帮助人们实现现代法治.渗透了人类正当精神的正当程序必须是“程序正义”和“程序适当”一体之程序.我们应当提高程序法治意识,养程序正当之精神,自觉走法治道路.

关 键 词:程序法治  正当精神  程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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