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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三:检察机关在预防类案、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为——强化“三个意识”促进矛盾化解
引用本文:周文.焦点三:检察机关在预防类案、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为——强化“三个意识”促进矛盾化解[J].中国检察官,2010(8):33-34.
作者姓名:周文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因憎恨社会而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近期发生在福建南平的校园血案即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证。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防止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仅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强化“三个意识”。

关 键 词:“三个意识”  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  预防  焦点  社会和谐稳定  恶性事件  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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