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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以后中国法律思想的定型化或僵化
引用本文:范忠信.唐代以后中国法律思想的定型化或僵化[J].时代法学,2000(6).
作者姓名:范忠信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湖北武汉430064
摘    要:中国的法律思想或学说什么时候开始定型化并走向僵化 ?从前的共识是 :从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的建议以后。其实 ,中国法律思想学说真正开始定型并走向僵化是唐代以后。《唐律疏议》是唐代以后历代法典的标准范本 ,也是后世法律思想的重要源泉。自唐以后 ,中国法律学说思想真正显现出典型的套路化 :一方面 ,讨论的问题及其狭窄 ,翻来覆去就是德刑关系、贤人与法的关系、法令划一、立法宽简等几个问题 ;另一方面 ,立论的形式或套路都相当简单 ,讨论都只是从道德的角度发一些浅显的议论。这种定型化或僵化是社会发展定型化并走向僵化的反映。

关 键 词:中国法律思想  固定套路  定型化  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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