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扒窃行为入罪的标准——从王某某扒窃案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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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照君,鲁石林,侯瑞盈.论扒窃行为入罪的标准——从王某某扒窃案谈起[J].法制与社会,2013(32):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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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照君 鲁石林 侯瑞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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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 [2]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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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将扒窃行为入罪,没有金额的限制。但实际中也会出现行为人扒窃金额极少的情形,如果时其一律入罪,那么会导致刑法分则与总则第十三条之间的冲突。本文深入分析扒窃犯罪的特征后,给出了界定扒窃行为罪与非罪的七条标准,以冀实现刑法分则与总则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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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扒窃 入罪 标准 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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