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法律地位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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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剑.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法律地位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34):188-188,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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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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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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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在我国的刑事诉讼领域已明确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但是法定的电子数据与之前已被普遍认可的电子证据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新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为何能够取得合法的证据地位?笔者通过认分析电子数据自身特性,提出自己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法律地位的思考,并对如何进一步解决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提出建议和对策,便于对电子数据司法实务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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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数据 电子证据 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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