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陪审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9月16日,李鹏委员长就“陪审员”问题专门发表讲话,肖扬院长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继续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的推荐、任职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五年改革纲要》中,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发展目标之一。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也有对陪审员问题专门进行立法的动向。在此,笔者拟对我国陪审制立法完善的几个基础性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一、关于陪审制的定位问题我们认为,陪审员不是法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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