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通过“控制滥权”实现“权力正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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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玛格丽特·K·路易斯[美],林喜芬[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通过“控制滥权”实现“权力正当”(上)[J].新法规月刊,2011(6):12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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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玛格丽特·K·路易斯[美] 林喜芬[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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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美国西东霍尔大学法学院 [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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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各法域的发展既有共性,也有区别。中国创设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乃致力于遏制可能影响定罪准确性的警察违法行为、规范司法人员的证据审查判断行为,也有利于实现司法权乃至政府权威的正当性。当然,由于更深层面的司法改革尚未启动,实践效果可能会受影响,也值得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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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警察违法行为 政府公正性 法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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