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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引用本文:张衍前.“四种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J].民主与科学,2003(5):17-19.
作者姓名:张衍前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党建专业博士生,副教授
摘    要: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本质的要求。这种要求必须体现为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离开了具体的民主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就成为一句空话 。实际上 ,在现代民主社会 ,直接民主制只能在一个很有限的范围和领域内行使 ,更多的则是间接民主制形式 ,即由人民选择自己的代表 ,由这些代表受委托行使权力 ,人民只需对受托者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 ,人民当家作主 ,享受的民主权利就要体现在权力的委托、对权力运作的影响以及对权力受托者的控制行为中 ,通过一些…

关 键 词:民主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选举权  民主决策权  民主监督权  民主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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