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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宪法学的三个问题
引用本文:张锦.小议宪法学的三个问题[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0(6):46-47.
作者姓名:张锦
作者单位:沐川县司法局
摘    要:本文拟从宪法的涵义出发,去认识宪法原则,进而追寻历史的足迹,探讨实行宪政困难的原因,提出一孔之见的对策。 一、对宪法概念的认识 首先,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植根于近代民主,且通过民主的形式去确定国家的组织形式,并在全社会配置国家权力,使民主得以存在并发挥作用。 其次,不能从法律效力和制定程序的差异去理解宪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经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特别程序,这是宪法的形式特点,不宜将其纳入宪法的概念中。柔性宪法就不具有这个特点。

关 键 词:宪法学  涵义  原则  宪政

Three questions on the Constitution
Authors:Zhang J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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